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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4/9/5  作者:叶兵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粤教工委组函〔201430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高校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现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细则》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细则》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深刻领会《细则》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的标准意识、程序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基层党组织可以通过辅导讲座、党务公开栏等,组织党员群众逐条学习《细则》,准确把握《细则》的精神实质。每个党支部在今年年内要组织开展一次《细则》专题学习活动,切实把《细则》精神学深学透。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切实抓好《细则》的传达和集中培训工作
  要尽快将《细则》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并指导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确保《细则》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省委教育工委将结合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于今年年底前开展学习《细则》专题培训。各高校要专门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确保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和组织员全部进行一次轮训。要将《细则》作为入党前培训、党务工作者培训等必修课程。
  三、认真贯彻实施《细则》各项规定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新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定,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扎实做好发展党员总量调控工作。坚持质量至上,注重思想入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每一名新党员都思想合格、政治合格。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健全组织员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组织员,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要对照《细则》,对现行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中组部制定《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新式样后,省委教育工委将及时按照新式样进行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四、加强对《细则》学习贯彻情况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各高校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细则》贯彻实施。强化工作指导,及时掌握《细则》执行情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细则》规定落到实处。今年年底前,各高校要对学习贯彻《细则》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是否认真学习、自觉执行《细则》;发展党员是否严格标准不走样、严明程序不变通、严肃纪律不放松等。对发展党员工作中违纪违规和搞不正之风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各高校党委要将学习贯彻《细则》自查报告,连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报告一并于今年12月5日前报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明年第一季度,将对各高校开展《细则》学习贯彻情况专项检查,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