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制度
为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各项党建任务落实,促进学校党建工作整体上台阶,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任务
对以有关制度规定、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组织宣传部通知(OA信息、书面通知,或其它方式的任务告知)的形式,向各部门及基层党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布置的党建工作任务,各单位应努力按时、按要求完成。
二、提示催办
每月下旬,组织宣传部对本月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列出清单,通过OA向各单位发出温馨提示,各单位自查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三、检查登记
组织宣传部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检查,以确认完成情况,并对完成情况汇总登记。对任务未完成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组织宣传部应及时向有关责任人反馈意见,要求限期改正。
四、情况通报
1.每月上旬,组织宣传部对上月具体任务事项完成情况简要列表向学校党委、各单位通报。未完成的单位应及时补做、补交相关材料。补做、补交情况纳入下月通报内容。
2.组织宣传部按月汇编各单位党建信息进行传阅,根据工作需要对个别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专项通报,交流经验,促进提高。
五、组织约谈
对连续两个月以上出现未完成任务情况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组织宣传部约谈责任人,进一步了解情况,帮助整改。并将约谈、整改情况向学校党委提交书面报告。
六、结果运用
组织宣传部每年年底根据各月通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分析结果作为书记抓党建工作评议、“两优一先”评选、干部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由组织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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