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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内设管理机构正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3/8  作者:叶兵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关于做好学院内设管理机构正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领导: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1月底前完成填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1.学校党政管理机构(含群团)正职负责人。

2.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填报时间

131日前。

(即:报告表封面的“报告日期”为2018120日至31日之内的某日)

三、提交时间

38-9日。

3月份开学后,党委将组织专项培训。根据培训内容认真检查1月份填报的报告表内容无误后,再按要求提交给组织宣传部。(联系人:贾先涛)

四、填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意识。该项工作是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对党忠诚老实的具体体现。

(二)落实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填写前,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填报指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易错易漏清单”(省委组织部通知中的附件2)、仔细阅读报告表中 “填表须知”和各栏目下“说明”,按“首次填报”亲笔填写。

五、注意事项

(一)自行双面打印中共中央组织部2018年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填报。

(二)要认真核对本人及有关家庭成员的情况,如实填写各有关事项,不能简单勾选“有变化”、“无变化”,内容填写要完整、规范。

(三)填写的报告表,和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由本人签字和注明“报告日期”)一起,用大信封装好,并在信封上经本人签名、注明日期(与“报告日期”一致),由本人亲自交到组织宣传部(不要密封)。

(四)省委教育工委干部处特别提醒:

1.因私出国(境)证件在有效期内的要填报;201711日以来失效的,均要填报。

2. 因私出国(境),所有去过的国家、地区都要填报,包括乘飞机过境签的都要填报。

3. 持赴台证因公赴台的,在“3-2”表中填报,在“事由”中说明是因何公务前往。

4.“共同生活的子女”,包括超过18周岁还在校读书的成年子女。

5.“投资型保险”产品,有“主险”和“附加险”的,要分别单列填报。

6.股票、基金的市值要以“填报日期”的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净值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2.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和核查结果处理办法

3. 个人事项填报指南(2017年)

 

 

组织宣传部

2018119